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为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研究水平,加强学校教学成果建设,学校对《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东秦教字〔2010〕27号)进行了修订,并同时废止原文件,详见附件(东秦教字【2017】15号文件)。
文件中所涉及到的表格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