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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7-10-10 10:46   浏览:

为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研究水平,加强学校教学成果建设,学校对《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东秦教字〔2010〕27号)进行了修订,并同时废止原文件,详见附件(东秦教字【2017】15号文件)。

文件中所涉及到的表格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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