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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

教学大纲制定(修订)流程及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01 10:51   浏览:

 

教学大纲是进行教学工作的必备文件,是检查教学工作质量和对学生进行业务考核的标准和依据。为此,学校制定了《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细则》(东秦教〔2017〕27号文件)(见附件)。同时,学院制定教学大纲制定(修订)流程。详见下图

说明

1. 教学大纲是学校和学院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课程负责人、课程组、教研室要认真研究、制定、审核教学大纲。

2. 所有列入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课程设计、实习等教学环节,必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订配套的教学大纲。

3. 教学大纲中的内容和要求一经制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动,须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认可后方可执行。

4. 教学大纲制定的撰写人要严格按照附件中的模板编写(包括命名方式),并在提交前删除模板中的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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