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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

关于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19 08:45   浏览:

各教研室、实验室:

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是课程总成绩的一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的管理,根据东秦教【2013】13号文件第十五条第3款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的管理办法:

1. 平时成绩可以包含期中考试、课堂讨论、测验、作业、论文、出勤等,实验成绩(有实验的课程)可以包含实验报告、出勤等。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不必涵盖上述列出的所有项,教师(或教学团队)可以根据课程特点选择其中几项,也可以增加新项。

2. 教师(教学团队)应在第一次课上给学生说明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所涵盖的项及各项所占比例。

3. 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应按教学大纲来定(一般情况下,对于考试课程,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30%;对应考查课程,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应占总成绩的40%)。

4. 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的评分原则由教学团队负责人组织研讨后制定。

5. 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默认都为100分。

6. 每次批改作业或实验报告都要有相应的成绩,具体分档由任课教师指定。

7. 按学校有关规定(东秦教【2013】16号文件,第四十三条),经教师多次敦促学生仍无故缺交作业(包括未重做、未补做的作业)达本课程作业总量1/3的,应取消学生参加该课程考试资格,课程的总评成绩以“零分”计。

 

补充说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化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学院制定了单次作业(或实验报告)的评分标准供各位老师参考。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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