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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小组成员与职责

 

发布时间:2017-04-19 17:42   浏览:

 

按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东秦校【2022】14号)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教学事故与本科教学差错处理工作小组议事规则》(东秦校【2019】18号),学院负责对教学事故进行调查核实。为了保证调查核实工作的真实、严肃、公正、公平性,学院决定成立教学事故调查小组,成员由院长、教学副院长、学生副院长、教学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组成,并制定对教学事故的调查核实工作程序如下。

1.教学事故被发现或被举报后,通知责任人在一天之内写出情况说明。

2.由教学副院长组织学生副院长、责任人所在教研室主任、所涉及班级辅导员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写出调查报告。涉及其他学院的事故由学生副院长负责协调。

3.调查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事故是否属实,依据条款,事故类别,处理意见(见附件)。

4.填写《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意见表》(见附件),上报学校教学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

5.将学校的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事故责任人。


:教学事故调查小组成员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学事故调查小组成员

组长:刘超

副组长:张建波 连海燕

成员:刘霏  李红  马世美  杜瑞燕  张琨   姜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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