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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

教师参加教学相关会议、考察或调研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19 10:37   浏览:

为鼓励并支持我院教师进行教学交流,紧跟教学前沿,提高教学研究水平、扩大对外影响,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 原则上,教师参加的教学会议为相关专业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组织主办的、与学科建设相关的会议;

2. 有会议主办方的邀请函(带公章);

3. 参加会议、进行考察或调研有利于我院的建设和发展;

4. 参加会议、进行考察或调研的教师原则上为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

二、申请流程

1. 参加会议、外出考察或调研的教师可以由学院或教研室指派,也可以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

2. 参会或考察教师填写《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因公出差审批表》(见附件),并经院长签字。如果是参会,需提交邀请函;如果外出考察或调研,需提交计划书。

三、参加教学会议相关要求

1. 参会教师准备两份邀请函:一份报销,一份存档(教学办存档,教学办扫描一份电子版发给到教学副院长)。

2. 会议资料:纸质版由教研室负责存档;电子版由教研室主任(转发教学副院长一份)存档。

3. 教师开会回来后要开教研室活动,向大家讲解参会的收获,教研室主任要有相关活动记录。

4. 参会教师需要写参会心得(会议结束的两周内完成):电子版由教研室存档,并转发一份给教学副院长;纸质版由教学办存档(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

四、外出考察、调研相关要求

1. 考察、调研人需提前写明计划书(进行哪方面的调研、调研地点、单位、接待人),本人、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院长签字,教学办存档。

2. 调研回来后要开教研室活动,向大家讲解调研的过程和收获,教研室主任要有相关活动记录。

3. 调研人要写调研报告(一份,调研结束后的两周内完成,电子版由教研室存档,并转发一份给教学副院长,纸质版由教学办存档(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

五、注意事项

参会教师、考察或调研人员要本着节约、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的关于交通和住宿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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