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8-2019(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孙福权、张建波、王森、刘霏、李红、杜瑞燕、马世美、张琨、姜玉山、崔向南。
二、时间:第12~13周。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试卷
抽查上学期试卷(见附件)和本学期开学初的补考、重考试卷;
2、教学秩序
抽查本学期(见附件)总体教学工作的安排与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执行情况、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调(代、停)课制度遵守情况、学生课堂出勤率、学生课堂纪律情况等。
3、课堂教学
抽查本学期(见附件)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结合领导、同行专家听课等多种形式评价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并将意见反馈到教师,对存在问题的应给与指导和帮助。
4、教研和教学团队活动
检查本学期开学以来专业教研室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活动情况。
5、实验教学
检查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课表)执行、实验教学组织、实验室开放、实验教学内容更新、实验报告批阅、实验成绩的记录、实验指导书等情况;实验室工作日志、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填写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1、采取自检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抽查的项目不少于总项目的30%,且在三年内所有项目都要被抽查到。
2、学校组织检查组于14周后对部门自查结果情况进行抽查。
三、具体要求
1、各教研室、实验室要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各专业主任要参加本专业的学生座谈会,征求学生对教学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2、学办对学生学风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形成本学院学风检查报告(主要包括现状、存在问题、问题成因分析、改进措施等)。
3、各相关部门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教学办提出。
4、检查情况要汇总到附件中,纸质版由各位主任签字,电子版发给教学办。
5、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