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3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方法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提高我校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鼓励教师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安排,学院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与数额
(一)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条件与名额
1. 评选条件
(1) 毕业设计(论文)立论正确、论据充分、论述清晰,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独到见解;设计(论文)内容在教学、科研、生产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
(2) 总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
2. 学院共有5个名额,各专业的名额分配如下:
(1)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篇;
(2)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2篇;
(3) 应用统计学专业,2篇。
(二) 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与名额
1. 评选条件
(1) 指导教师能积极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在指导工作中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严格按照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从严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敬业的精神。
(2) 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研究成果有较高的实用、推广价值或较高的学术水平,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良率高。
2. 学院共有3个名额,各教研室的名额分配如下:
(1) 数学与应用数学教研室,1人;
(2) 信息与计算科学教研室,1人;
(3) 应用统计学教研室,1人。
二、评选程序与办法
(一) 各专业负责人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人选,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上报教学办,同时提交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版。
(二) 教学办对各专业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经答辩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由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给教务处。
(三) 教务处根据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上报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抄袭检测,如检测结果显示有大篇幅抄袭现象,将取消其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四) 随机抽取优秀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抄袭检测,如检测结果显示有大篇幅抄袭现象,将取消其评选优秀指导教师的资格。
三、表彰奖励办法
评选结果经学校“本科生教学工作、教材建设、教学成果委员会”批准通过后,学校发文公布、予以表彰。
请各专业负责人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并于2017年6月26日上午前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汇总表纸质版(需教研室主任签字)及电子版(汇总材料和优秀论文)交至教学办。
请教学办主任于6月26日下午汇总后向全院公示,并将纸质版交给答辩委员会主席,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交到教务处105室,汇总表的电子版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euqjwc@163.com。